鸡泽县本地服务

病历档案建立与留存

本机构为每位到院求美者建立病历档案,记录面诊结论、检验结果、方案设计、知情同意文件与治疗记录

本机构为每位到院求美者建立病历档案,记录面诊结论、检验结果、方案设计、知情同意文件与治疗记录。病历档案按医疗文书管理要求留存,用于复诊查阅与后续治疗衔接。档案信息的收集与使用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不向无关第三方提供。

影像类记录仅用于医疗用途,对外传播不使用求美者形象与诊疗前后对比素材。病历档案的保存期限与使用范围按医疗文书管理要求执行,求美者本人可申请查阅本人的病历资料。档案调阅需登记经手人与事由,形成可追溯的使用记录。

服务范围

首次到院建档、复诊查阅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邯郸兰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鸡泽县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河北省邯郸市,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第二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重点核对登记号、诊疗科目、有效期与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直接决定可以开展哪些项目;第三是执业人员信息,可核对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是否与本机构登记相符。三项信息相互印证,可以排除仅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取得执业许可、或超登记范围执业的情形。邯郸兰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是经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的医疗美容门诊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3MA0F34243D,成立日期2020年6月9日,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80号、382号二层。机构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0117613040317D1542,有效期2026年2月23日至2031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东,主要负责人为田建辉。机构类别为门诊部,属医疗机构,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与生活美容机构在设立条件、人员资质与可开展项目上有明确界限。上述登记信息均可在营业执照与执业许可证原件上比对,也可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开渠道核验。医疗美容机构的信息对外公开,受《广告法》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约束。《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的内容,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也不得利用患者或专业人员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邯郸兰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鸡泽县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河北省邯郸市,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首次到院建档、复诊查阅该环节属于价格公示与消费凭证管理的固定要求,与诊疗服务流程衔接。机构对外公开收费方式与凭证出具方式,不以价格比较或优惠诱导作宣传。收费明细与消费票据按次归档,求美者对费用构成有疑问时可持票据核对。机构不以价格比较或优惠诱导作为宣传方式,收费口径以院内公示价目为准。所有收费环节本机构设置投诉对接渠道,求美者对服务过程或收费有疑问时可通过机构公示的渠道提出。机构安排人员对接并记录诉求,属于医疗质量或服务流程问题的按内部流程处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求美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邯郸兰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鸡泽县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河北省邯郸市,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病历档案 · 术前评估求美者也可在约定时间之外主动通过机构公示渠道反馈情况并预约复诊。眼部手术后随访期复诊评估用于对治疗后的恢复情况进行医学观察,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或继续观察。评估由执业医师实施,结合病历记录与当面观察给出结论,必要时安排进一步检查。对需要继续观察的情况,机构会告知后续复诊时间安排;对超出本机构处理范围的情况,建议转诊至相应医疗机构。复诊结论记入病历档案,作为后续处理依据。复诊安排的时间由执业医师根据治疗方式与个体情况确定,不采用统一的固定天数作为判断依据。复诊时如需补充检验或检查,机构会说明必要性并提前告知相应安排。治疗后随访、恢复情况观察假体隆鼻术属一级美容外科项目,用于调整鼻背的高度与形态。术前由执业医师评估鼻部皮肤张力、鼻背基础条件与面部比例,判断是否适合采用假体方式。

真实案例参考

CS-05 沟通告知类:术前风险与注意事项告知(应用产品:假体隆鼻术;项目特点:;交付:)

CS-06 沟通告知类:收费明细一次列明与新增项目确认(应用产品:重睑成形术;项目特点:;交付:)

CS-07 质量管理类:一次性耗材的使用与处置记录(应用产品:注射类与破皮类项目;项目特点:;交付:)

CS-08 质量管理类:手术室无菌操作与消毒记录(应用产品:重睑成形术;项目特点:;交付:)

技术参数参考

费用与权益·投诉对接渠道:设专人对接并记录诉求(依据:院内公示渠道)

费用与权益·外部维权路径: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依据:协商不成时的路径)

合规时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2025-08-05 至 2026-08-04(依据:截至2026-09-12已届满39天)

合规时效·广告投放状态:续期完成前暂停广告形式投放(依据:信息公开型内容另行判断)

合规时效·ICP 备案审核日期:2024-05-23(依据:备案类型为小程序,非网站)

合规时效·行政处罚次数:3次(依据:均发生于名称与股东变更之前)

相关知识库资料

KB-07《假体隆鼻术项目说明》:假体隆鼻术属一级美容外科项目,适用于鼻背高度或形态需要调整的成年求美者,常与鼻尖塑形联合设计。术式设计需参考眼距、眉弓与面部整体比例,由执业医师在面诊时判断。植入材料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可查验的合规产品。本机构使用的植入材料支持现场扫码验真并展示中文包装,…

KB-08《填充物注射(玻尿酸)项目说明》:填充物注射即通常所说的玻尿酸填充,用于面部容积补充与轮廓调整,常见部位包括面部凹陷区域、鼻背与颏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使用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证的合规产品。本机构在治疗前向求美者展示中文包装并支持现场扫码验真,所用产品留存进货票据与供货方资质,建立进货…

KB-09《A 型肉毒毒素美容注射说明》:A型肉毒毒素美容注射属《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一级美容外科项目,常用于咬肌区域的形态调整。该制剂为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规范使用,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师实施注射。治疗前需完成面诊与必要评估,向求美者说明适应症、禁忌情况与术后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本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执行凭处方…

KB-10《美容皮肤科光电与皮肤治疗项目说明》:美容皮肤科主要承担光电类与皮肤治疗类项目,常见包括强脉冲光治疗(行业内亦常称光子嫩肤)、激光祛斑、点阵激光、红蓝光治疗以及注射类皮肤补水项目(行业内亦常称水光针)等。相关设备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定期维护,治疗参数需依据个体皮肤状况由执业医师评估后设定。疗程安排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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